2019届研究生:
根据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院2019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学科及导师应严格按各学科培养方案规定要求并按个人培养计划把好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关。
2. 研究生申请学位流程见附件1和附件2。博(硕)士研究生须符合我院有关规定及各学科制定具体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进度见附件3和附件4。
4. 学位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5。学位申请审批材料属于长期保存的重要档案材料,因此,请材料相关人员(研究生本人、导师、学科负责人、教务员等)认真负责地填写,不能错漏,不能涂改,并按时提交。如有错漏或不按时提交,学位办将无法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由此产生的责任,将由负责填写该栏或不按时提交的有关人员负责。
5.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需向研究生科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按《汕头大学授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和《关于重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指导、答辩有关工作规定的通知》执行。
科研处研究生科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