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 工作进度和注意事项 | |
春季学期 | 秋季学期 | |
4月7日前 | 10月7日前 | 申请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与打印工作; 所有学位申请材料按要求在研究生教育网/同等学力中下载打印 |
研究生导师审查学位论文 | ||
4月10日前 | 10月11日前 | 申请者按要求提交送审学位材料到学科/导师,由各学科/导师组织学位论文评阅 |
5月22日前 | 11月25日前 | 由学科/导师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
5月29日前 | 12月2日前 | 由学科/导师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
6月6日前 | 12月12日前 |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审议各学科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并提交《汕头大学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一览表》; 各学院(所、中心)研究生管理教师收齐培养材料和拟授予学位申请材料,送研究生院审核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按要求在图书馆和全国同等学力管理平台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授位信息。未按期或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学校将暂缓其所在单位证书领取。 |
6月12-16日 | 12月15-20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事项 |
备注 | 所有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正式答辩7天前上网发布答辩公告,未经上网发布公告的答辩无效。答辩公告需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及导师同意后,并根据已安排的答辩时间、地点以及答辩委员组成等确定信息正式发布。 |